专业国铁商城采购平台入驻运营服务商
运营知识
第一条 为保障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国铁商 城” )有序运行,做好商品类目维护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 铁集团” )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国铁商城商户入驻协议及有关规则等, 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国铁集团物资部负责制定和调整商品一级类目。第三条 国铁物资有限公司(以下
运营知识
国铁商城采购平台商品类目维护管理规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4-04-27 10:34
  |  
阅读量:

第一条 为保障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国铁商 城” )有序运行,做好商品类目维护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 铁集团” )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国铁商城商户入驻协议及有关

规则等,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国铁集团物资部负责制定和调整商品一级类目。

第三条 国铁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铁物资” )负责管

理商品二、三级类目及日常类目维护工作。

第四条 日常商品类目维护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国铁商城商品二、三级分类进行优

化调整;

(2)对具有类别争议的商品确定三级分类归属, 可适时建立 三级分类“ 正面清单” 和“ 负面清单” ,“ 正面清单” 为在三级分类中 增加某种商品,“ 负面清单” 为在三级分类中去除某种商品(具体 内容参见《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商品上架审核实施细则(试

行)》) ;

(3)对类目属性和属性值进行优化调整。

第五条 原则上保证一级分类不变,仅对二、三级分类进行

优化调整,并适时在国铁商城首页公示。

第六条 原则上同一个三级分类名称不得出现在两个以上

(含两个) 一级分类中。

第七条 国铁物资根据采购人和商户意见反馈,及时对部分 商品分类、类目属性及属性值进行调整, 并填写《类目调整申请

表》(见附件) 。

第八条 本规则由国铁物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九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铁通用物资采购 平台商品类目维护管理规则》(国铁物资电〔2022〕46 号) 同时

废止。

 

附件:类目调整申请表


附件

 

类目调整申请表

 

编号:                                年    月   日

 

申请类目


申请人


 

 

 

 

调整事项及说明

 

 

 

 

(可另附页)

 

 

 

 

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