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障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国铁商 城” )有序运行,做好商品类目维护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 铁集团” )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国铁商城商户入驻协议及有关
规则等,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国铁集团物资部负责制定和调整商品一级类目。
第三条 国铁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铁物资” )负责管
理商品二、三级类目及日常类目维护工作。
第四条 日常商品类目维护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国铁商城商品二、三级分类进行优
化调整;
(2)对具有类别争议的商品确定三级分类归属, 可适时建立 三级分类“ 正面清单” 和“ 负面清单” ,“ 正面清单” 为在三级分类中 增加某种商品,“ 负面清单” 为在三级分类中去除某种商品(具体 内容参见《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商品上架审核实施细则(试
行)》) ;
(3)对类目属性和属性值进行优化调整。
第五条 原则上保证一级分类不变,仅对二、三级分类进行
优化调整,并适时在国铁商城首页公示。
第六条 原则上同一个三级分类名称不得出现在两个以上
(含两个) 一级分类中。
第七条 国铁物资根据采购人和商户意见反馈,及时对部分 商品分类、类目属性及属性值进行调整, 并填写《类目调整申请
表》(见附件) 。
第八条 本规则由国铁物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九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铁通用物资采购 平台商品类目维护管理规则》(国铁物资电〔2022〕46 号) 同时
废止。
附件:类目调整申请表
附件
类目调整申请表
编号: 年 月 日
申请类目 | 申请人 | ||
调整事项及说明 |
(可另附页) | ||
部门负责人意见 |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