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商城采购平台规则总则(试行)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搭建科技、阳光、便捷、共享的国铁通用物资采 购平台(以下简称“ 国铁商城” ),打造公平、诚信、合作、共赢 的商城生态圈, 保障国铁商城用户的合法权益, 创建、维护和谐 的网络商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国 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铁集团” )有关规定及工作
要求,制定本总则。
第二条 本总则适用于使用国铁商城任何产品或服务(以下
统称服务)的用户。
第三条 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
性文件以及国铁商城公布的规则、实施细则、标准、协议等。
第五条 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本规则已有规定的, 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尚 无规定的,国铁商城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国铁集团有关规定及工 作要求、国铁商城其他规则等相应规定酌情处理,但国铁商城对
用户的处理不免除用户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国铁商城可根据商城运营情况适时调整本总则并以
公告的形式向商户公示; 若用户不同意相关修订,应立即停止使 用国铁商城的相关服务。国铁商城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
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二章 定义
第七条 国铁商城,域名为 mall.95306.cn,是为商户开设店 铺经营, 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流, 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的电子
服务商城。
第八条 用户,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
及其他组织等国铁商城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第九条 采购人, 指在国铁商城上购买产品及服务的用户。
第十条 商户, 指在完成注册及入驻流程后,为进行合法经 营, 依据协议约定和国铁商城规则, 经审核通过,在国铁商城上
发布产品信息或公司信息的用户。
第十一条 商户中心,指国铁商城后台系统, 是国铁商城提 供的技术服务平台, 供商户进行商品上传和发布、店铺装修、配
置促销活动等。
第十二条 订单, 指采购人向单一商户同一时间采购单款或 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
易。
第十三条 下单, 指采购人在国铁商城上形成订单并成功付
款。先货后款交易中采购人形成订单即视为下单。
第十四条 下架, 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待售商品”。
第十五条 店铺,指商户在完成商户注册及商户入驻流程后, 为进行合法经营,依据协议约定和国铁商城规则由商户申请, 审 核通过的具有独立且唯一性 ID(英文 IDentity 的缩写, 意为身 份标识号码)、特定名称(可依据相关商城商户店铺命名和域名 管理规则进行定义)的网络化经营场所。商户可以对该店铺进行 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上传和修改、交易跟踪、订单取消
等。
第十六条 店铺评价,指运营方和采购人有权在交易成功后
对商户信誉、商品质量和服务等内容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