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采购单位、商户并运营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运营管理质量,按照整体工作要求,结合《商户入驻协议(2024版)》有关约定,平台拟对《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商户信誉评价及考核规则(试行)》和《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品牌管理及热度评价规则(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现对以上两项规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日。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商城首页邮箱(wzcg@cric-china.com.cn)进行反馈。
附件(共34页):
1.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商户信誉评价及考核规则(试行)
2.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品牌管理及热度评价规则(试行)
国铁物资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